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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消耗臭氧层物质替代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时间: 2020-10-20 作者:

浙江省化工研究院(下简称“浙化院”)为依托建设的 “化工部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替代品工程技术中心”于1994年6月8日挂牌成立。1999年4月15日经国家科技部及有关专家论证通过,浙化院成为“国家消耗大气臭氧层物质(ODS)替代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下简称“中心”)”的依托单位。

国家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替代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单位浙江省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由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下设二级子公司浙江蓝天环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国家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替代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要的科研开发、产业工程放大的主体,目前已设立杭州富时特化工有限公司、贵州蓝天化工有限公司、浙江蓝天环保化工有限公司、浙江蓝苏氟化有限公司、浙江蓝天环保氟材料有限公司等五家三级子公司。公司的母公司是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控制方是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中心发展历程

中心自成立以来以国内外市场需求为导向,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ODS替代品制备技术、成套工程技术和应用技术,建成具有一流人才、技术、装备和管理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ODS替代品工程技术承包公司,加速科研成果的工程化、商品化、国际化,促进全行业科学技术的进步,推进我国ODS替代品产业的发展。2003年12月,中心通过了国家科技部验收。

研究方向、目标和任务

国内地位

1.中国是世界上氟碳化学品(HCFCs和HFCs物质)主要生产国,产值分别占世界的38%和16%。

2.中心的氟碳化学品在国内的市场占有率分别达到33%和22%。

行业影响

1.开发技术较早、品种开发较全、获得专利较多的企业,其中10余个品种在国内、国际市场份额较大。

2.2010年受国家工信部、环保部委托,本中心牵头组织编制国家氟化工产业“十二五”战略规划,还主持了行业产品准入制度的制定。

3.2007年浙江蓝天环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获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国家环保总局、世界银行颁发的“履行联合国保护臭氧层公约 淘汰全氯氟烃/哈龙贡献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