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2019

浙化院承担的“公约受控卤代烃减排成效评估和预测预警研究”子课题“三氟甲烷减排技术研究”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支持。

浙化院HFC-161制冷剂的应用研究项目获美国采暖、制冷与空调工程师学会(ASHRAE)与联合国环境署(UNEP)联合颁发的年度ASHRAE/UNEP低GWP值创新奖。《新型绿色环保制冷剂系列国家标准的研制》项目获2019年石化联合会科技进步二等奖。

浙化院获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创新示范企业”授牌,环境友好型高温热泵工质开发团队荣获中化集团创新奖。

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获批中化集团科技创新基金支持,资助额度将达3000 余万元。

2018

2018

2月,浙化院与中科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签署合作协议。

3月,浙化院作为秘书处承担单位主持召开全国气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含氟气体分技术委员会成立大会暨一届一次会议,开启含氟气体标准化工作的新征程,力争将含氟气体标准提升至国际水平。

5月,为积极响应全国科技活动周号召,在浙江省科技厅支持下,面向高校学生开展走进实验室主题开放日活动。

6月,中化集团党组副书记、总裁张伟视察调研浙化院科技创新工作。

10月,浙化院通过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和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2018年省专利示范企业认定。

2017

2017

2月,浙化院获批成为全国气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含氟气体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

6月,由浙化院、南京红宝丽、浙化科共同承担的环保部项目《低GWP值聚氨酯发泡剂的开发及应用研究》项目通过专家组验收。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我司成功开发了新一代低GWP值聚氨酯发泡剂(HCFO-1233zd和HFO-1336mzz)制备及其应用技术,不仅可以为我国聚氨酯泡沫行业提供最有利的技术选择路线,还将有力推进我国HCFCs的淘汰,具有重大社会意义。

8月,由浙化院承担的省科技厅院所专项“乙烯-三氟氯乙烯共聚物中试技术开发”、“氯氟烷烃R122资源化转化技术开发”两个项目顺利通过专家组的验收。

10月,浙化院取得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检测实验室资格,检测领域范围为浙江省土壤详查中的土壤重金属、多环芳烃和农产品重金属。

 

2016

2016

3月,浙化院“含氟温室气体替代及控制处理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运行实施方案通过专家组论证,明确了五年建设期的计划目标和任务,确立了四个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

4月,中化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宁高宁莅临浙化院视察指导工作,对科研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5月,浙化院团队建成国内首套GWP值研究装置。该装置的建成,标志着我国已经成为国际上少数几个具备提供化合物大气寿命和GWP值测试的国家,填补了国内空白,将有助于我国自主知识产权替代品的开发和温室气体减排的工作。

6月,浙化院承担的“中国ODS替代品性能评价体系建设的研究”、“新一代灭火剂中试技术开发及应用技术研究”、“HFC-41的制备及在低温系统中的应用研究”三个国家环保部项目通过专家组验收。

8月,浙化院参与的“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绿色生态农药的研发与产业化”通过科技部高新司组织的专家项目验收。通过项目实施,发现了一批农药创制品种、创新技术和创新工艺,提升了国家农药创制开发技术水平,为今后我国绿色生态农药的研发与产业化奠定了重要基础。

11月,浙化院承担的美国能源基金会资助项目《中国氟化工行业HFCs逐步削减趋势研究》通过专家验收。

 

2015

2015

4月,浙化院承担的“浙江省化工新材料重点实验室”项目获2013-2014年度省科技厅项目绩效评价优秀。

5月,由中化蓝天牵头,清华大学、北京赛诺膜技术有限公司、四川国家水处理中心共同参与的国家“863”计划课题“高性能聚偏氟乙烯材料研制及在城市污水处理中的应用”通过国家科技部组织的专家验收,标志着我国水处理膜专用PVDF系列化树脂已达到合成技术成熟、产品性能稳定的水平,可提供国产高性能PVDF水处理膜专用的系列化树脂,替代进口同类产品。

6月,浙化院承担的“浙江省氟材料应用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通过了省科技厅组织的专家验收,“有机硅新材料应用评价实验室”、“含氟聚合物青年创新团队建设”通过省科技厅组织的专家验收。由浙江蓝天环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牵头、上海日立电器有限公司和青岛海尔空调器有限公司共同承担的国家环保部技援项目“HFC-161在大冷量家用空调中替代HCFC-22应用技术研究”通过国家环保部专家组的验收。

7月,浙化院承担的国家“863”计划课题“太阳能电池背板膜用聚氟乙烯树脂和膜制造中试及产业化技术开发”通过了国家科技部组织的专家验收,填补了国内PVF薄膜产品的空白。

8月,浙化院自主研发的全新杀菌剂—苯醚菌酯获得国家农业部农药正式登记。

9月,浙化院申报的“含氟温室气体替代及控制处理国家重点实验室”获国家科技部批准建设。实验室将以建成温室气体控制与处理领域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开放型实验室为目标,攻克含氟温室气体替代及控制处理关键技术,突破国际技术壁垒,引领行业进步;为全球温室气体减排提供解决方案,为履行国际公约、承担国际义务提供技术支撑。

10月,浙化院牵头承担的“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农药生物活性筛选技术研究”通过验收,进一步提升了国家层面农药生物活性筛选技术水平,建立了与国际接轨的筛选体系,有利于支撑我国绿色生态农药的研发与产业化。

12月,浙化院牵头承担的“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治理恶性杂草的农药创制开发”通过验收,进一步提升了国家农药创制开发技术水平,有利于支撑我国绿色生态农药的研发与产业化。

 

2014

2014

8月,浙化院下属质检站主持制定的《药用辅料系列质量标准的建立》行业标准,获评“2014年度中化公司科技进步三等奖”。

10月,浙化院下属质检站主持制定的HG/T 4335.9—2012《酸类物质泄漏的处理处置方法 第9部分:氢氟酸》化工行业标准,获评“2014年度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科技进步三等奖”。

11月,浙化院编制2015-2017年科技战略发展规划,将围绕“新材料、新技术、新应用、新服务”战略方向,建立开放、合作的科技创新和服务平台,建设“研发、工程、应用、产业技术”四支人才队伍,密切研产销结合,保障科技对产业的持续支撑作用。

 

2013

2013

1月,浙化院下属长三角公司获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单位B级资质,并符合农药良好实验室规范(GLP)要求;检验站先后获得由国家安监总局颁发的国家农业部颁发的“良好实验室规范(GLP)符合单位”和“农药登记原药全组分分析试验单位”两项资质。

2月,浙化院承担的混合制冷剂工作组获得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冷剂分会批复,该工作组是我国第一个混合制冷剂工作组。

11月,张建君副总在蒙特利尔议定书缔约方大会上,被提名为CTOC共同主席(Cochair),并成为UNEP下TEAP(技术经济评估小组)成员。

浙化院承担的《中国ODS替代品性能评价体系建设》、《低GWP值聚氨酯发泡剂的开发及应用研究》、《新一代灭火剂全氟酮中试技术开发及应用研究》、《HFC-41的制备及在低温系统中的应用研究》、《新一代HFC-134a替代品的中试技术开发及应用研究 》五个项目入选国家环保部技术援助项目。

 

2012

2012

1月,浙化院ZJ1835、ZJ3265、ZJ3757三个化合物录入农业部农药数据库。

2月,院承担的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项目子课题“高性能聚偏氟乙烯材料研制及在城市污水处理中的应用”通过科技部组织的专家评审。

4月,浙化院作为我国ODS替代品技术研究重点机构受邀参加“2012年臭氧气候友好技术路演和行业圆桌会议”。

10月,浙化院承担“HFC-161在大冷量家用空调中替代HCFC-22应用技术开发”项目通过环保部外经办组织的专家评审。

11月,经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专家技术委员会审议,质检站被核定为工业(氟化工)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

12月,“浙江省新能源含氟薄膜加工实验室建设”、“浙江省化工新材料重点实验室创新团队建设”、“农药创制青年团队”通过了省科技厅组织的专家验收。

 

2011

2011

1月,浙化院列入2010年度杭州市专利示范企业名单。

3月,浙化院列入为杭州大学生企业实训基地。

4月,浙化院参加“中国制冷科学技术战略研究”成果发布会,院自主研发的HFC-161列入今后房间空调器、热泵热水器及冷冻设备的可选用制冷剂。

5月,“浙江省化工新材料重点实验室”通过了省科技厅组织的专家验收,这是全省21个院所重点试验室专项中,第一个通过验收的项目。

7月,院科工保密体系通过科工三级保密资格审查。

9月,两个含氟聚合物课题列入国家863计划。

12月,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10多家中央级党报等新闻媒体就氟化工领域发展趋势及“如何在氟化工领域通过技术创新打造绿色竞争力”等话题,集体采访我院任建纲总经理等氟化工领域行业权威专家。

 

2010

2010

1月,质检站通过危险化学品分类鉴定和运输鉴定国家、省“四合一”现场评审。

2月,院中标承担世界银行“药用非吸入气雾剂CFCs淘汰计划”,与国家药检所开展医用气雾剂HFC-134a、HFC-227ea、HC-600a三项药用辅料国家标准的制定。

7月,浙江省化工新材料重点实验室挂牌成立。

9月,院申报的国家“十二五”农药支撑计划课题及各研究内容通过专家论证答辩。争取到《农药创制工程》国家科技部“十二五”支撑计划项目4项,其中“高活性化合物的深入筛选”(第二阶段)课题为项目牵头单位。

 

2009

2009

1月,石化建材集团实行扁平化、专业化、一体化管理,对成员企业进行整合,原集团公司本部、蓝天研发部、苏州研发、余杭研发、西安环保组建为研发中心。

9月,集团公司变更为浙江省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2008

2008

1月,经浙江省科技厅批准,由集团公司承担浙江省化工新材料重点实验室建设任务。

6月,中化集团与浙江省国资委签署增资协议,控股集团公司的主管单位浙江省石化建材集团,从而成为中化成员企业,揭开改革、发展和管理新的一页。

11月,集团公司牵头的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大课题四个项目通过科技部组织的验收。

 

2007

2007

集团公司主营业务首次超过10个亿,利润总额达到6000万元,成为小型经济巨人;被省科技厅、省经贸委等7个部门列为首批浙江省创新型试点企业。

集团公司成员单位蓝天环保荣获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世界银行和国家环保局联合颁发的“履行联合国保护臭氧层公约淘汰全氟烃哈龙贡献奖”。

集团公司的“氯甲基二甲基氯硅烷合成的模试研究”、“三氟醋酸产业化”、“羟基氟硅油消泡剂中试”三个项目列入省科技厅项目,“长三角有机硅研究开发中心”通过省科技厅验收。

集团公司成员单位蓝天环保与苏威公司合作投资成立的浙江蓝苏氟化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无水氟化氢项目顺利投产。

集团公司下属质检站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省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三合一”复评审及扩项评审。安评中心被农业部确定为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单位,获得农业部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C级资质。

 

2006

2006

为扩大贸易业务,集团公司投资组建浙江科化进出口公司、浙江长三角化学品安全评价有限公司。

集团公司成员单位蓝天环保与苏威合资成立浙江蓝苏氟化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无水氟化氢项目在衢州高新园区动工兴建。蓝天环保与贵州瓮福集团、苏威公司共同投资建设的全球首套2万吨采用新工艺氟硅酸抽取无水氟化氢工业化装置举行开工仪式。

集团公司申报国家“十一五”攻关项目,争取到《农药创制工程》国家科技部“十五”支撑计划项目4项,其中“高活性化合物的深入筛选”(第二阶段)课题为项目牵头单位。

农药生测部通过国家农业部组织的农药登记药效试验的评审与考核,取得了农药登记药效试验单位资质。

 

2005

2005

4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书记一行莅临集团公司视察。

8月,集团公司的新型高效杀菌剂苯氧菌酯的中试开发研究列入省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总投资180万。

11月,国内生产规模最大、技术含量最高的万吨级HCFC-123/CFC-113a装置在下沙基地正式投产,标志着我国第三个具有万吨级产能规模的装置建成。

12月,集团公司成员单位蓝天环保与贵州遵义碱厂合作建设的1.5万吨三氟乙烯工程项目建成开车。

集团公司独立承担科技部“十五”农药攻关项目7项、合作承担“十五”农药攻关项目7项,均通过验收并得到好评。其中ZJ0712是国家南方农药中心浙江基地成立以来研制的第3个专利成果,也是唯一独自拥有专利权的农村新产品。

化工机械厂开拓欧美和南亚市场,成功将化机设备出口美国、摩洛哥、墨西哥、印度等国家,在国内化工、矿山、饲料、染(颜)料等行业大型混合机的推销取得历史性的突破。

 

2004

2004

1月,经浙江省科技厅批准,集团公司与上海高分子材料研究开发中心、上海交通大学、上海爱世博有机硅材料有限公司等联合组建科技创新载体“长三角有机硅研究开发中心”。

4月,浙江省省长吕祖善一行莅临集团公司视察。

6月,集团公司被国家科技部正式授予“国家消耗大气臭氧层物质替代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心建设通过国家评估中心的综合验收,获4个A、1个B的优良成绩。

 

2003

2003

1月,集团公司经国家人事部批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3月,集团公司成员单位蓝天环保上虞分公司在杭州湾细化工园区破土动工兴建。

9月,与中科院上海有机所共同开发的ZJ0273和ZJ0702两个新型高效油菜田除草剂,完成新农药临时登记,并在欧盟及美国等17个国家申请世界发明专利。

10月,国家消耗大气臭氧层物质替代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通过国家科技部专家组验收。

12月,安评中心通过卫生部组织的化学品毒性鉴定机构资质认证,生测部获农药部田间药效试验资质。

集团公司启动产权多元化改制工作,相继投资成立浙江化工院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化工产品质量检验站有限公司、浙江天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及上海中科侨昌作物保护科技有限公司。

 

2002

2002

6月,浙江省化工产品质量检验站获得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国家实验室认可证书”。

8月,集团公司被省科技厅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11月,浙江省石化集团同意集团公司在上虞精细化工园区建设科技产业园区,集团本级和蓝天环保开始在上虞精细化工园区购置土地400余亩,作为新的精细化工、氟化工生产基地。

 

2001

2001

2月,浙化院为依托单位的国家南方农药创制中心建设被评为“九五”国家重点科技攻关计划优秀科技成果。

11月,集团公司被列入省级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计划总投资1000万。

 

2000

2000

3月,我院被国家科技部确定为“全国火炬重点高新技术企业”。

3月,浙江省化工研究院整体完成了由事业型向科技企业型的转制,浙江省鲁松庭副省长和有关部门领导参加“浙江化工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揭牌仪式。

5月,省政府同意浙江化工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设立“浙江蓝天环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在证券市场上市。筹备5个月后,浙江蓝天环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召开。

6月,李岚清副总理在浙江省委书记张德江、省长柴松岳等领导的陪同下来浙江化工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考察。

1999

1999

4月,经国家科技部及有关专家论证通过,浙化院成为“国家消耗大气臭氧层物质(ODS)替代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依托单位。

6月,国家南方农药创制中心浙江基地生测部通过国家科技部验收。

7月,省科委批准我院为浙江省区外高新技术企业。

9月,院哈氟化工厂与院ODS替代品厂合并成立院氟化工总厂。

 

1998

1998

1月,浙江省科委印发“省化工院”等四家科研院所深化改革试点总体方案。

6月,院下属经济实体哈氟化工厂通过GB/I9002—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

8月,院在下沙经济开发区购置100亩土地,作为新的科技产业基地。

 

1997

1997

1月,院组建成立进出口公司。

9月,院灭火剂、致冷剂、偏氟乙烯树脂及涂料等产品在“新加坡技术展览会”上展出。

 

1996

1996

1月,院化机实验厂与院化学工程设计研究所机构合并,促使混合、粉体、干燥机械成为院的支柱产业。

3月,由院控股的浙江华森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在金华成立。

4月,国家科委批准“国家南方农药创制中心浙江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5月,由院控股的杭州富时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在杭州成立。

6月,院“科花”商标,核准注册,自1996年3月起开始使用。

9月,在中国首届保护臭氧层大会上,院荣获“中国保护臭氧层先进单位”,张文续、郭心正荣获“先进个人”称号。

当年,全院总收入首次突破亿元大关。

 

1995

1995

3月,浙江省氟化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杭州通过可行性论证。

5月,化工部成思危副部长来院考察承担国家南方农药创制中心浙江基地的条件。

7月,《国家南方农药创制中心浙江基地建设实施方案》通过专家论证。

12月,浙江省氟化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成立,该中心是浙江省氟化工产业发展的科研开发中心,可提供氟化工产业成套技术和消化吸收引进技术。

国家科委依照我国研究开发类机构的综合实力排出300强,院位居68位。

 

1994

1994

2月,经国家外经贸委批准,院成为具有自营产品进出口权的科研单位。

4月,国家科委副主任朱丽兰在省科委主任马洵等领导陪同下来院考察。    

6月,化工部消耗大气臭氧层物质(ODS)替代品工程技术中心在本院揭牌成立。

7月,院对原来的研究室分别更名为研究所、中心。更名后的研究所同时成立相应的实验厂或公司,实行厂所结合的管理体制。

 

1993

1993

8月,院被列为浙江省省属科研单位综合改革试点单位。

10月,浙江省化工研究院经工商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与同名事业法人一起开始运转,实行一套班子,二块牌子。

11月,经化工部党组研究决定,同意以院为依托建设“化工部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替代品工程技术中心。

 

1992

1992

4月,化工部林殷才副部长来院指导工作。

7月,改建浙江省农药试验基地,列入1992年省级重点研究室和重点研究试验基地建设计划。

9月,院“1301”、“1211”产品出口新加坡,结束了灭火剂出口“零”的历史。

11月,浙江省氟化工技术开发所与萧山树脂厂签订建立CFCs替代品中试车间的协议。

12月,院总投资为300多万,总建筑面积为5000平方米的精细化工、氯氟烃替代品、电子化工材料三幢实验楼破土动工。

 

1991

1991

3月,实验工厂1301车间第二次技术改造成功,试车拿出了合格产品。标志院在氟化工领域的综合技术已占有一定的优势。

 

1990

1990

8月,据浙科综发(90)177号文,浙江省化学工业研究所更名为浙江省化工研究院。

9月,院和省科委共同筹备召开了“国际消防和哈龙代用品技术研讨会”,有9个国家和地区代表参加了会议。院主持召开全国哈龙1211灭火剂生产技术交流座谈会,会议提出,作为科研单位的浙化院要尽快研制出有世界水平的哈龙替代品。

11月,浙江省化工研究所建所四十周年暨所改院庆祝大会在浙江省科学会堂隆重举行。会上,柴松岳副省长等领导作了重要讲话,对为院连续工作三十年以上的章元济等86位同志颁发荣誉证书。

 

1989

1989

8月,浙化所参加组建“浙江省金华氟化工实业公司”。

 

 

1988

1988

4月,美国环保局来所举行关于Halon防火和环境内容的座谈会。

7月,浙化所编辑出版国内唯一有关阻燃的专业信息刊物《阻燃材料与技术》。

 

1987

1987

2月,浙化所被批准全面实行所长负责制,成为我省第一家全面实行所长负责制的科研单位。

 

1985

1985

4月,浙化所开始全面试行科研生产经济承包责任制。

5月,化工部同意浙化所作为化工部化学品安全性评价研究定点单位,承担安全性评价工作。浙江省政府同意浙化所与化工部晨光研究院等单位组建“浙江省氟化工技术联合开发所”。

 

1984

1984

5月,浙化所被省政府列为由事业费开支改为实行有偿合同制的改革试点单位,开始试行所长负责制。

8月,宣布改革的实施《方案》,揭开了化工所科技体制改革的序幕。

 

1983

1983

11月,浙化所衢州实验工厂与浙江省司法厅劳改局所属十里丰农场签订协议,开始1211灭火剂联合经营。

 

1982

1982

3月,以所为依托的浙江省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成立。

12月,浙化所从衢县搬迁,分期分批集中杭州的任务基本完成。在杭职工791人,8个研究室,2个工厂已经正常开展科研生产活动。

 

1981

1981

3月,适应浙化所试行扩大自主权的需要,建立所职工代表大会制。

7月,根据省石化厅浙化炼(80)195号文通知,由浙江省化工研究所承担全省化学试剂质量监测工作。

12月,浙化所实施科研技术、经济责任制试行方案。

 

1980

1980

7月,浙化所开始试行科研经费定额预算包干。

10月,经浙江省科委同意,浙化所试行扩大人事、计划、经济方面的自主权。

 

1979

1979

4月,浙江省石化局批准浙化所总体设计规划方案,拟扩大为“省化工研究院”。

 

1978

1978

4月,章元济等代表出席全国科学大会,十项科技成果荣获全国科学大会奖。

5月,化工部确定浙化所为第一批国家南方农药综合研究基地。

 

1977

1977

 10月,经浙江省委同意,在浙化所建立综合性农药研究基地。

 

1976

1976

4月,聚氟乙烯中试列入国家计委项目,杭州市政府特批在北大桥筹建聚氟乙烯中试车间。

 

1975

1975

1月,浙江省科技局、燃化局和杭州市革委会同意将杭州市留下园艺场部分土地划给浙化所。

 

1974

1974

5月,浙化所在杭州组建了化工“三废”治理研究室,附设在石油化工室内。

 

1973

1973

5月,根据科研工作的发展和需要,在杭州组建成立石油化工研究室。

 

1971

1971

9月,浙化所为迁杭问题正式提出报告,获得批示并派员来所调查。

 

1970

1970

7月,《化工技术导报》更名为《浙江化工》在国内外公开发行。

9月,中共浙江省化工研究所委员会第一次党员大会召开,会议选出了第二届党委,张维义任书记,毛宪礼任副书记。

 

1969

1969

3月,浙化所开始毒杀芬试制大会战,经连续6个月大会战,一个年产1000吨/年连续法毒杀酚车间在龙游农药厂成功投产。

 

1968

1968

10月,浙化所成立革委会。

 

1966

1966

乔关根等人把绍兴钢铁厂82立方米炼铁高炉改产年10万吨钙镁磷肥,一次投产成功,并解决了钙镁磷肥含氟废气的回收问题,单炉产量和技术居世界领先。

 

1965

1965

7月1日  根据省委指示,浙化所及其附属工厂,开始从杭州市迁至衢县孔家办公。全所职工500人,随迁家属180户共计200余人,在一、两年内将分批陆续迁出。

9月15日  浙化所在杭州市池塘庙一个主要生产毒杀酚和磷肥沉淀磷酸钙的试验车间,移交给杭州农药厂。

10月— 根据浙江省计委建字第404号文批准,浙化所实验工厂厂址建在衢县缸窑原金华钢铁厂旧址。同月,实验工厂迁建工程完成初步设计。

11月5日 浙化所正式在衢县孔家新址办公。

 

1964

1964

浙化所在国内率先制得卤代烷(简称1211)灭火剂。

12月,乔关根等人于61年开始研制的钙镁磷肥在金华化工厂400KVA炼铁炉上完成中试,后于1965年在更楼化工厂建成国内第一套万吨级电炉法(1800KVA)钙镁磷肥生产线。 

 

1963

1963

7月,以所为依托的浙江省化工技术情报中心站和所情报室主办的《浙江技术导报》正式向省内外出刊。

 

1962

1962

6月,浙化所精兵简政,大批职工下放到农村工厂。

 

1961

1961

在57年设立农药组基础上,组建成立农药研究室。

7月,浙化所学术委员会成立,盛世樵、周华、章元济、张维义担任主任。

 

1960

1960

2月,浙江省计划在衢州乌溪江沿岸创建教育、生产、科研三结合的基地,因此,决定浙江省化工研究所也迁往衢州与浙江化工学院一并新建。

同月,浙化所党委成立,宋宏同志兼任党委书记、所长,于广礼同志任党委副书记,并主持日常工作。

 

1958

1958

6月,浙江省应用化学研究所改称并扩建为浙江省化学工业研究所,直接受浙江省人民委员会的领导。中共浙江省委书记处书记、副省长陈伟达兼任所长。

9月,各专业研究组升格为研究室。同时,相继成立高分子和氟化工两个研究室。

 

1957

1957

6月,浙江省工业厅综合工业试验所,更名为浙江省应用化学研究所。  

 

1954

1954

3月,中央重工业部决定,杭州市分所大部分人员并入沈阳化工综合研究所(现沈阳化工研究院),留下少数人员组建成为浙江省工业厅综合工业试验所。章元济同志任主任。

 

1953

1953

3月,浙江化工试验所划归中央重工业部化工局领导,改名为中央化工试验所杭州分所。

 

1952

1952

12月,浙江化工试验所以明矾石为原料,用氨碱法制得钾氮混合肥。标志着浙江对化学肥料的研究开始起步

 

1950

1950

1月,浙江化工试验所在浙江大学内成立,隶属浙江省工矿厅直接领导。此前,华东军政委员会于49年12月任命李寿恒教授为浙江化工试验所主任,并筹建该所。

2月1日 浙江化工试验所正式开展工作,内设三个研究组,主要利用省内矿产资源开发化肥、农药等科学研究,为农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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